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聚焦精准脱贫攻坚战,围绕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要求部署,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蔡甸区消泗乡九沟村违反村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编造虚假资料套取工程款问题。2011年7月,赵大红担任九沟村党支部书记后,违反村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对该村工程项目承建方、价格、施工内容等重大事项均由其个人决定,未召开村两委会议或者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2016年、2017年期间,九沟村党支部副书记何学标、村委会副主任何志敏、村党支部委员黄胜兵等人明知九沟村防汛通道水毁碎石路铺设工程、武汉经济开发区帮扶田间碎石路铺设工程、林场碎石路、兴无垸猪场碎石路等项目没有经过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仍按照赵大红安排编造虚假资料向上请款,为赵大红套取工程款提供帮助。何学标、何志敏、黄胜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赵大红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行为并涉嫌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新洲区旧街街茶亭村在农村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问题。2016年1月,茶亭村在落实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中,贫困户左明华的危房改造超标准建设,无法通过验收。茶亭村党支部书记左明甫为了完成任务,安排本村村民左文华(非危房改造户)的房屋冒充通过验收,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弄虚作假。左明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黄陂区姚家集街姚集村对村级扶贫项目监管不严问题。2017年初,姚集村申报精准扶贫项目油茶基地建设,计划建设面积90亩,申请资金38万元,其中村级扶贫资金28万元,财政补贴10万元。该项目由武汉市城发建设工程公司负责建设。姚集村在项目申报时没有认真测算所需配套设施及费用,项目施工过程中没有明确专人监管,项目验收时没有认真测量面积,导致该油茶基地实际面积仅为53.89亩,虚报36.11亩。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华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江汉区常青街邬家墩社区编造困难群众慰问名单,冒领春节慰问金的问题。2016年初,邬家墩社区党支部书记周少明,在社区申报、发放2016年春节困难群众慰问金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48个慰问名额并以代收代签方式冒领慰问金共14400元,所冒领的钱款用于发放社区工作人员春节加班费、值班费和慰问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周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有的在扶贫监管方面失职失责,工作不精不细,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的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扶贫资金,损害困难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将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举措,切实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好扶贫工作政治责任。要结合中央巡视组扶贫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夯实整改成效,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对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的监管,确保扶贫政策惠及每一户贫困家庭,确保扶贫资金落到每一名贫困人员手中。要强化对扶贫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及时给予工作指导和组织关怀,引导各级扶贫干部严守纪律,履责担当,奋发有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起专责监督机关职责,落实线索移送、问题督办、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机制,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虚假式”脱贫、“算账式”脱贫、“指标式”脱贫、“游走式”脱贫等问题,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扶贫工作各责任部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保扶贫领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安全、项目落地,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